远程教育政策与指导
DE手册
的亚博是专业买球峡谷学院远程教育教员手册(2022年1月修订版)概述了峡谷学院远程教育(DE)课程的教学程序、政策和最佳实践。亚博是专业买球手册由学术委员会和在线教育于2020年5月制定,并于2022年1月修订。
DE同步指令的建议
DE定期和实质性互动
的联邦教育法典,ACCJC,CCCCO,当地4233年英国石油公司/美联社4233年,和本地美联社4105年要求远程教育课程包括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定期和实质性的互动。教师必须定期与学生进行实质性的互动。看到确保远程教育的经常性和实质性互动-获取更多信息的常见问题。
COC DE出勤政策
你如何确定注册在线课程的学生应该被视为旷课还是应该被视为上课?这些问题将在董事会政策4233而且行政程序4233考勤.有关完整的语言,请参阅完整的董事会政策和行政程序。以下是有关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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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BP 4233的考勤政策信息:
远程教育课程
- 教师应在远程教育课程中与学生进行定期和实质性的互动。
- 学生缺席远程教育课程应以该学生在课堂上从事学术活动和参与学术相关活动的最后一天为准。
- 参加远程教育课程的学生的最后出席日期将被用于确定学生的缺勤以及随后的退学或退课。
学术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 亲自去上课,让老师和学生有机会直接互动;
- 提交学术作业;
- 参加考试、互动辅导或计算机辅助教学;
- 参加导师指定的补充学习活动和/或学习小组;
- 参与关于学术问题的在线讨论;而且
- 主动与授课老师联系,就课程中所学的学科提出问题。
- 与学术相关的活动不包括学生可能出席但不从事学术活动的活动,例如:
- 在没有积极参与的情况下登录在线课程;或
- 参与学术咨询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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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P 4233的考勤政策信息:
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在线课程以证明出勤率。在线课程的出勤率将在学生参加学术相关活动时计算。如果学生在整个课程中没有参加与学术相关的活动,教师可能会因学生不出席而将其退学。
学院资料手册
的学院资料手册由峡谷招生与记录学院开发,亚博是专业买球为您在MyCanyons中管理学生花名册、信息、说明、程序和表格提供指导。
加州法规
第五章概述了加州社区学院必须遵守的远程教育标准。以下列出了每个标准,并简要介绍了最近更新的更改(2019年3月17日生效)。更多信息,请访问加州法规。
也可以看到2019年远程教育指南,由远程教育和教育技术咨询委员会和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教育服务和支持部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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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义中加入时间和/或距离。通过DE提供的指导受《美国残疾人法案》和《1973年康复法案》第508条的约束,消除了模糊性。
55200定义与应用。远程教育是指教师和学生被时间和(或)距离隔开,通过技术辅助进行互动的教学。所有远程教育既符合本章的一般要求,也符合本条的具体要求。此外,作为远程教育提供的教学受《美国残疾人法》(42 U.S.C.§12100 et seq.)和《1973年康复法》(经修订的29 U.S.C.§74d)第508节的要求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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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辞从“传统课堂”变成了“面对面课堂”。
55202课程质量标准。根据第55002条的要求做出的课程质量判断,以及任何当地的课程质量确定或审查过程,通过远程教育进行的课程的任何部分的课程质量标准应适用于适用于面对面课程的相同标准。根据课程质量标准对远程教育质量的确定和判断应在教师的充分参与下,根据第二章第二分章(从第53200节开始)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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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规定除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定期有效接触外,学生之间必须进行定期有效接触。
55204讲师联系。除了第55002节的要求及任何适用于所有课程的本地规定要求外,地区理事会应确保:
(a)通过远程教育进行的课程的任何部分都包括通过小组或个人会议、介绍和复习会议、补充研讨会或学习会议、实地考察、图书馆讲习班、电话联系、语音邮件、电子邮件或其他活动,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定期进行同步或异步的有效联系。根据第53200条等,定期有效接触是一个学术和专业问题。(b)通过远程教育提供的课程的任何部分都符合校长根据理事会程序和常规第409条发布的指导方针。 -
修订要求补充说明如何以DE格式实现课程成果,如何实现定期有效的沟通,以及课程如何满足无障碍要求。
单独的课程审批。如果新课程或现有课程的任何部分是通过远程教育提供的,应要求提供正式课程记录大纲的附录。除了说明如何在远程教育模式下实现课程成果外,附录至少应具体说明通过远程教育交付的部分教学如何满足:
(a)标题5第55204(a)节所述的教师和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之间定期和有效的接触(b)经修订的《美国残疾人法》(42 U.S.C.§12100 et seq.)和《1973年康复法》第508条的要求(29 U.S.C.§749d)附录应按地区所采用之课程审批程序另行审批。 -
插入的语言说明“远程教育教师应准备以与当地地区政策和协商协议一致的远程教育交付方法进行教学。”
(a)通过远程教育技术授课的课程部分的教师应按照与确定所有教学作业相同的程序选择。根据第四章第四分章第2条(从第53410节开始)以及理事会为实施该条而通过的学科定义和要求清单(该清单可不时修订),教师应具备课程主题最适当归属的学科的最低资格。(b)远程教育教师应准备以符合当地地区政策和协商协议的远程教育交付方法进行教学。(c)远程教育所提供的任何一门课程所分配的学生人数,应由与教师分配有关的其他地区程序决定,并与之一致。确定全部或部分由远程教育提供的课程部分的学生人数的程序可以包括根据第55002(a)(1)条建立的课程委员会的审查。(d)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解释为影响或减损独家代表与地区理事会之间的任何谈判或协商达成的协议。